离婚诉讼过程中遭对方骚扰怎么办?
2023年12月29日 广州离婚起诉书律师 http://www.580hunyin.com/
导读:如果在离婚诉讼过程中,另一方对另一方进行骚扰,当事人可以通过回避此事或报警来解决问题。需要注意的是,提出离婚所需的材料包括起诉书、结婚证、感情破裂证明等。起诉后,原告也可以申请撤诉。
离婚诉讼过程中遭对方骚扰怎么办?
离婚诉讼中,另一方骚扰的方法有:
你可以躲避、分开、逃跑、报警等。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是否离婚或财产分割、债务分担、子女抚养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,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。
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
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。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不成的,应准予离婚:
(一)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。
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。
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不良嗜好,屡教不改。
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。
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出离婚的,准予离婚。
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分居一年,一方再次提出离婚诉讼的,应准予离婚。
离婚诉讼的材料是什么?
离婚起诉所需的材料:
1.起诉离婚。
2.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证明。
3.原告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。
4.孩子的出生证明或户口本。
5.夫妻共同财产清单。
6.关系破裂的证据。
提出离婚后可以撤诉吗?
提出离婚后,可以撤诉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八条。
宣判前,原告申请撤诉的,由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准许。
人民法院裁定不准撤诉,原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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